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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物promise业服务企业诚信信息管理规定》(草拟稿)出炉

网络整理 2017-03-22 最新信息

  日前,市住建局起草了《贵阳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信息管理规定》(草拟稿),拟采集评价物业服务企业的诚信信息,各区(市、县)将根据评价等级,按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进行差别化监管。

  草拟稿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的诚信信息数据采集与评定,主要通过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市物业协会及物业企业完成。其中,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的信息采集与评定范围包括物业清扫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绿化养护、房屋和共用设施设备养护、车辆停放服务、日常管理等双方约定的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实行百分制,其中,物业服务企业自评占30分,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评价占20分,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评价占15分,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评价占15分,市物业协会评价占20分。评价共分为五个等级,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至100分的为AAA级,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至89分的为AA级,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至79分的为A级,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至69分的为B级,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C级。

  被评定为AAA级和AA级的企业,在行业内予以表彰,在年度市场行为监督检查时优先通过,在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审中给予适当加分,AAA级企业在申报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时可给予优先推荐。评定为A级的企业,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其的业务指导监督。评定为B级的企业,列为警示企业,在年度市场行为监督检查中重点检查,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承接物业管理项目。评定为C级的企业,列入整改企业,纳入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监管企业,记入全市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

  此外,物业在本年度内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被媒体公开曝光后不及时妥善协调处理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套取、挪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损害业主利益,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乱收费引起投诉,经业主大会决定解聘后未按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出服务区域期限退出服务区域或不按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等情况,将不予诚信等级评定。

  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等级评定结果,将作为物业服务市场行为监督检查,申创省、市示范项目,物业服务招投标,日常监管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市、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诚信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差别化监管。

  (彭刚刚 记者 李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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