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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学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政瞥见不复明法委|中央|巡视组

网络整理 2017-06-28 最新信息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法学会进行了专项巡视。2017年2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法学会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安排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月27日,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委副大大、省委政法委大大、省法学会会长谌贻琴同志立即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省法学会要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形成坚决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巡视组反馈问题,照单全收,认真分析问题根源,出真招、动真格,用良方、下猛药,找准病灶,做到药到病除,健康机体。通过本次巡视使我会深刻地认识到所存在问题的根源:一是没有正确处理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与业务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片面强调业务工作,弱化纪律要求,主观上重业务、轻政治学习。二是没有正确处理好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与纪律要求之间的关系,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三是没有正确处理好规章制度与干部管理之间的关系,虽然制定了相应制度规范,但是执行力度不够严格,工作中出现打折现象,对干部在政策、纪律方面的要求过低,甚至发生了违规行为。四是没有正确处理好政法委代管与加强党建工作之间的关系,我会从2004年从省司法厅划归省委政法委代管后,学会党支部属于省委政法委机关党委内设支部,党建工作按照省委政法委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工作。我会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纪律执行力度,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工作纪律,维护党纪国法权威,树立法学会机关良好形象。

(二)成立领导小组及相关机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一是成立整改领导小组。由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任组长,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承担整改工作领导、协调和落实。具体负责整改工作方案制定、分解整改任务、撰写整改报告和相关整改材料。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深入,良性推进,做到件件整改到位,力促整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成立整改任务落实督导组。由副巡视员任组长。负责督促各项整改任务按照已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按时完成并取得实效。

(三)明确整改工作总体要求。诚恳、虚心接受巡视组在对省法学会的巡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严肃、认真、细致地对照检查,严格落实整改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责任,根据巡视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件件抓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对明确立行立改的当即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全面彻底。同时,努力推动整改成果的转化与运用,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做到让领导放心,让广大干部群众满意,向省委巡视办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巡视反馈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谋划党的建设方面主动性不够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和省委有关领导的批示要求,积极争取设立党组,切实加强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我会已向省委有关领导报告,批示要求省委政法委有关领导负责协调抓落实。二是在有条件的所属研究会率先成立党支部,探索和积累可行性经验后再全面推广,切实加强党对所属各专业研究会的领导,强化各专业研究会及法学理论研究的“政治意识”, 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和“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在研究会中深入推动思想教育,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党性认识。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根据省委政法委机关党委安排,结合我会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学习,坚持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全年组织党员至少参加2次党课学习,增强党支部的生机活力。四是适时组织各研究会负责人集中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党的领导。五是开好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关于党组织生活开展缺乏规律性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省委政法委机关党委的安排和部署,与省委政法委机关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同安排、同部署、同谋划。精心准备,认真组织开展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的组织生活会以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等。二是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开展好党组织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保证记录连续性。由于省法学会机关党支部人数较少,重点是开好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三是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省委重大会议精神的专题会。根据中央、省委重大会议的主题,组织全体干部、各专业研究会负责人、市(州)法学会和县级法学会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专题学习会议。四是制定和完善党组织生活制度,按照制度规定落实到位,规范党组织生活。

(三)关于履行“两个责任”意识较弱的整改情况

我会在党组设立之前将切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度的要求,强化机关“一把手”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党员干部从严教育、强化管理、透明监督和贴心服务。一是与省委政法委同步安排党风廉政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计划和落实。二是我会省管干部与省政法委分管领导签订廉政责任书,法学会将留存一份。三是法学会机关内部将由有关会领导与各业务处室自上而下签订廉政责任书。四是建立干部约谈制度。及时对在思想上或工作上出现问题的同志进行约谈。五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并积极参与省委政法委组织的警示教育活动。坚决消除在干部管理教育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四)关于制度建设较为滞后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清理学会所有现行制度,对不符合实际的制度将进行废、改,进一步制定、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我会已修改了《贵州省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制度》、《贵州省法学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制定了《贵州省法学会副会长工作职责》、《贵州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工作职责》、《贵州省法学会副巡视员工作职责》等工作职责;完善了《贵州省法学会党支部规章制度》。二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了《贵州省法学会财经纪律制度》、《贵州省法学会财经纪律监督制度》、《贵州省法学会会计人员工作职责》、《贵州省法学会出纳岗位职责》等多项制度。

(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的整改情况

1.关于接待随意性大,接待费报销无公函,有同城接待,购置、使用高档酒情况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财经纪律学习,规范财务行为。组织干部再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八项规定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贵州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中央、省委有关规定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财经纪律。二是严格接待审批制度。审批着重看接待任务是否有公函或相关文件,接待对象和陪餐人员是否符合规定,严格执行“无公函不接待”规定。三是对同城接待产生的接待费,已由有关当事人全额退赔并上缴财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按照“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坚决防止同城接待的情况再次发生。四是对违规购置、使用高档酒,已经对单位购置的高档酒进行清理封存。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不得提供高档酒水”的规定,做到“中餐、会议用餐一律不安排任何酒水”。五是制定了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接待行为,制定和完善《贵州省法学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2. 关于违规购置礼品、违规报销发票情况的整改情况:

一是违规购置礼品、报销的费用已全额退赔并上缴财务。二是有关当事人主动作了检讨,主管部门领导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三是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报销审核。实行发票报销财务审核制度,由财务人员对接待任务、财务发票、金额标准等要素进行审核,再报部室领导和会领导审核报销。对违规接待、超标准接待的一律不予报销。四是制定了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财经行为。制定《贵州省法学会财经纪律制度》、《贵州省法学会财经纪律监督制度》等制度。

3. 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过节礼品情况的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单位财会人员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过节礼品进行清理,会领导积极带头,一笔一笔地进行全部清退,不留死角,并严格履行清退签字手续。二是《贵州法学》编校费已于2016年6月主动停发。三是召开办公会,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过节礼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剖析,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防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过节礼品的情况再度发生。四是严格财务支出,坚决做到每一项支出都有依据、有责任部室、有责任人,严把审签程序。五是制定了相关工作职责。制定《贵州省法学会会计人员工作职责》、《贵州省法学会出纳岗位职责》等,进一步强化职能职责,规范财经行为,增强党纪国法意识,杜绝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三、巡视整改下步工作打算

我会将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建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转变作风,扎实改进工作作风,巩固和发展好法学会事业,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推向前进。一是持续加强、巩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当好合格党员,做好人民公仆。二是持续牢记“两个责任”,肩负“两个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纪党规,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使党员干部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和规矩上的清醒者。三是持续加强廉政建设。遵照巡视组提出的要求,聚焦问题,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坚决杜绝违规违纪事情的再次发生。进一步强化职能职责,充分发挥法学会对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团结引领作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1—86822680;邮政信箱:贵阳市南明区市南路57号省法学会收,邮编:550002;电子邮箱:guizhoufaxue@126.com。

(贵州省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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