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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银行股份有八字排盘软件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_财经

网络整理 2017-03-07 最新信息

  证券代码:601997    证券简称:贵阳银行    公告编号:2017-005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3月6日,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3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以非关联董事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杨琪董事、蒋贤芳董事、斯劲董事、曾军董事、高军董事、洪鸣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神奇投资有限公司、贵阳神奇星岛酒店有限公司、贵州百强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兴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2017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基本一致;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的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已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上经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1)基本情况

  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20日,是贵阳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海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2亿元,经营范围为经济建设项目投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社会公益项目投资、国有资产及国有股权经营。住所为贵州省贵阳市瑞金南路86号。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持有本行股份33110万股,占总股本的14.40%,该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出任本行董事。

  (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根据该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求,本行对该公司及其关联方2017年度的预计授信额度为8.5亿元。

  (4)交易公允性分析

  2017年,本行与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交易将按预计额度严格执行,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和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

  2.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20日,系由遵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征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亿元,主要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住所为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凤凰山文化广场,目前主要股东为遵义市人民政府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持有本行股份9460万股,占总股本4.12%,系我行第三大股东。

  截至2016年12月末,遵义市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70.79亿元、净资产60.7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029亿元、净利润0.18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过去12个月内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10.1.6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根据该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求,本行对该公司及其关联方2017年度的预授信额度为8.5亿元。

  (4)交易公允性分析

  2017年,本行与遵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交易将按预计额度严格执行,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和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

  3.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原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公司和原贵州省旅游投资公司合并组建,2008年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唯一股东为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为翟彦,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亿元,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资产管理和资本运营(法律法规限制除外)、旅游业开发、投资咨询等,住所为贵州省贵安新区高端装备产业园。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持有本行股份14190万股,占总股本6.17%,该公司现委派金融事业部经理出任本行董事。

  截至2016年12月末,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67.33亿元、净资产139.1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83亿元、利润总额6.31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本行对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授信8.5亿元,该公司及其关联方年末授信余额为6.96亿元。根据该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求,本行对该公司及其关联方2017年度的预授信额度为11亿元。

  (4)交易公允性分析

  2016年,该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本行利率定价符合交易当时利率行情,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2017年,本行与贵州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交易将按预计额度严格执行,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和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

  4.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10月19日,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林,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6亿元,住所为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是国务院批准的120家试点企业集团和国家520户重点企业之一,计划在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单列,是一个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集科、工、贸、金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目前主要股东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未持有本行股份,其控股子公司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585万股,占总股本0.25%,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出任本行外部监事。

  截至2016年12月末,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15.98亿元、净资产58.7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8.77亿元、净利润1.16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倪敏女士担任该公司总会计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根据该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求,本行对该公司及其关联方2017年度的预授信额度为8.5亿元。

  (4)交易公允性分析

  2017年,本行与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交易将按预计额度严格执行,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和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

  5.贵州神奇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贵州神奇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18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芝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0.5亿元;住所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1号,主要股东为张芝庭和文邦英;主营业务为投资业务(国家限制的除外)。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持有本行股份7151万股,占总股本3.11%,该公司总裁出任本行董事。

  截至2016年6月末,贵州神奇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43.73亿元、净资产23.73亿元,1-6月实现营业收入7.32亿元、净利润0.34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张涛涛先生担任该公司总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本行对贵州神奇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授信8.5亿元,该公司及其关联方年末授信余额为1亿元。根据该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求,本行对该公司及其关联方2017年度的预授信额度为8.5亿元,预计将向其子公司支付营业用房租金240万元。

  (4)交易公允性分析

  2016年,该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本行利率定价符合交易当时利率行情,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2017年,本行与贵州神奇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交易将按预计额度严格执行,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和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

  6.贵州百强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贵州百强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1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0.4亿元;住所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龙港大厦东楼9楼,主要股东为张沛和张娅,主营业务为非金融性项目投资等。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持有本行股份423万股,占总股本0.18%,该公司法人代表为本行张涛涛董事的近亲属。

  截至2016年12月末,贵州百强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总资产40.29亿元、净资产14.1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62亿元、净利润1.37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张涛涛先生近亲属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本行对贵州百强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授信8.5亿元,该公司及其关联方年末授信余额为3亿元。根据该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求,本行对该公司及其关联方2017年度的预授信额度为8.5亿元。

  (4)交易公允性分析

  2016年,该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本行利率定价符合交易当时利率行情,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2017年,本行与贵州百强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交易将按预计额度严格执行,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和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

  7.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24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曾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21亿元;住所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北京西路38号,主要股东为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经营范围为建设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及拆迁安置、物业管理、建筑材料及装潢材料、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等。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持有本行股份6622万股,占总股本2.88%,该公司董事长出任本行董事。

  截至2016年6月末,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844.06亿元、净资产564.65亿元,1-6月实现营业收入9.88亿元、净利润0.75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曾军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本行对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信10亿元,该公司年末授信余额为5亿元,根据该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求,本行对该公司2017年度的预计授信额度为10亿元。

  (4)交易公允性分析

  2016年,该公司在本行利率定价符合交易当时利率行情,贷款利率符合交易当时利率行情,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2017年,本行与贵阳金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交易将按预计额度严格执行,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和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

  8.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28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卢正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14亿元;住所为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巴西中路,主要股东为首钢总公司;经营范围为生铁、钢锭、钢坯、钢材、焦炭、铁合金、电力、商贸、水泥、化工附产品等。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持有本行股份2059万股,其控股子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兴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行股份2671万股,共计4730万股,占总股本2.06%,该公司调研员出任本行董事。

  截至2016年12月末,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总资产127亿元、净资产1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3亿元、净利润亏损4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高军女士担任该公司调研员(原总会计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2016年,本行对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授信8.5亿元,该公司年末授信余额为6.03亿元。根据该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求,本行对该公司2017年度的预计授信额度为8.5亿元。

  (4)交易公允性分析

  2016年,该公司在本行利率定价符合交易当时利率行情,无利益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2017年,本行与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将按预计额度严格执行,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和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

  9.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23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余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0.1亿元,住所为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锦江路110号,唯一股东为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资产管理运作等。公司未持有本行股份,该公司党委大大、董事长、总经理出任本行外部监事。

  截至2016年6月末,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总资产396亿元、净资产146亿元,1-6月实现营业收入75亿元、净利润0.1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余霄先生担任该公司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根据该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求,本行对该公司及其关联方2017年度的预计授信额度为8.5亿元。

  (4)交易公允性分析

  2017年,本行与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交易将按预计额度严格执行,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和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

  10.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贵州省一家城市燃气经营企业, 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法定代表人为洪鸣,注册资本人民币6.91亿元,住所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中路166-1号。2016年1月15日重组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燃气输配供应与销售服务为核心业务,向集中供暖、分布式能源管理等领域延伸拓展。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持有本行股份5234万股,占总股本2.28%,该公司董事长出任本行董事。

  截至2016年12月末,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76.06亿元、净资产22.4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29亿元、净利润0.93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董事洪鸣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根据该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求,本行对该公司及其关联方2017年度的预计授信额度为8.5亿元,预计2017年度向其收取代收业务服务费40万元。

  (4)交易公允性分析

  2017年,本行与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交易将按预计额度严格执行,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和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

  11.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成立时间为2011年12月12日,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贵阳银行于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现注册地址为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军师街(原妇幼保健院综合楼1-4楼),是广元市首家市级独立法人银行,法定代表人为刘钜野。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人民币3.06亿元,本行出资比例为51%,主要致力于为三农、城乡居民、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截至报告期末,该行经营发展情况良好。

  截至2016年6月末,总资产53.83亿元、净资产3.59亿元,1-6月实现营业收入1.02亿元、净利润-63万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行控股子公司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该公司为本行子公司,根据正常业务往来需求,本行对该公司2017年度的预计授信额度为8.5亿元。

  (4)交易公允性分析

  2017年,本行与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将按预计额度严格执行,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和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

  12.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贵银金融租赁公司”)成立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由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金源财富中心B栋6楼。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杨琪,本行出资比例为67%。作为贵州省首家具有全国性经营牌照的金融租赁公司,贵银金融租赁公司以推动绿色生态金融、助力供给侧改革、服务实体经济为基本方向,为地方政府、企业及个人提供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重点支持涉及现代装备制造、生态旅游、大数据、大扶贫、大健康、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金融租赁需求。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良好。

  (2)关联关系

  该公司为本行控股子公司

  (3)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17年需求分析

  该公司为本行子公司,根据正常业务往来需求,本行对该公司2017年度的预计授信额度为19.5亿元。

  (4)交易公允性分析

  2017年,本行与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将按预计额度严格执行,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和关联交易管理的公允性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

  13.关联自然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本次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尚需股东大会审批)的规定,公司关联自然人包括:

  (1)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本行董事、监事、总行和分行的高级管理层成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本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

  (3)本行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本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本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上述第(1)、(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成年子女配偶的父母、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6)在过去12个月内或根据相关协议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7)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行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本行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本行对个人客户的授信融资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房产抵(质)押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业务品种。本着风险可控性、可操作性等原则,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对关联自然人的总授信金额在1亿元以内的关联自然人授信业务,并由经营层具体执行实施。

  2016年,本行对关联自然人授信7亿元,年末余额为0.22亿元。根据正常业务发展需求,本行对关联自然人2017年度的预授信额度为1亿元,单户授信额度不超过0.05亿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政策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预授权行为属于银行政策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公司业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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