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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北京禁养犬种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北京养狗规定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一、2023北京养犬规定
1、2023年度养犬**时间为5月1日至12月31日;
2、凡2022年度办理了养犬登记、**手续的养犬人(单位和个人),应于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持养犬登记证到住所地**机关办理**手续,并缴纳管理**。**机关核实犬只符合养犬标准、**正确无误后办理**手续,并在养犬登记证上加贴养犬**标志;
3、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第一年缴纳管理**1000元,以后每年**缴纳500元。一般管理区内每只犬管理**的缴纳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确定;
4、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禁止饲养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禁养品种和超过体高标准的犬。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犬,不予办理**手续;
5、养犬人住所地发生变更的,养犬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原养犬登记证,到新住所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再办理**手续;
6、养犬人将在一般管理区登记的犬转移到重点管理区饲养的,应当符合重点管理区的养犬条件,并自转移之日起30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饲养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同时补缴第一年管理**的差额部分;
7、养犬人将犬转让给他人的,受让人应当自受让之日起30日内,持原养犬登记证到住所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再办理**手续;
8、养犬登记证丢失的,养犬人应当自丢失之日起15日内,持缴纳管理**的收费凭证或**证明到原养犬登记机关补办新证后,再办理**手续;
9、犬死亡、失踪或者养犬人放弃所饲养犬的,养犬人应当持养犬登记证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养犬注销手续。养犬人未办理养犬注销手续的,不得再养犬;
10、首次养犬的个人和单位,应当按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养犬登记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第一年管理**;
11、养犬人办理登记、**手续后,应当及时携犬到区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狂犬病免疫点对犬只免费接种狂犬病**,领取狂犬病免疫证明和免疫标识;
12、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或未按期办理**手续的,由**机关依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养犬登记和**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1、先确定自家狗狗是否是禁养品种,城市化地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部分地区禁止饲养高约40厘米大型犬;
2、去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领取“养犬登记申请表”,按要求填写;
3、领着狗狗,带上申请表、**、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狗狗正面照片,去免疫站点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并植入电子芯片,领取免疫证明卡;
4、带着免疫证明卡、**证、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申请办理养犬登记;
5、登记成功之后,会得到狗证和狗牌。
6、所养犬只符合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的规定;
综上所述,北京狗证的办理流程如下:先确定自家狗狗是否是禁养品种,城市化地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部分地区禁止饲养高约40厘米大型犬;去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领取“养犬登记申请表”,按要求填写;领着狗狗,带上申请表、**、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狗狗正面照片,去免疫站点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并植入电子芯片,领取免疫证明卡;带着免疫证明卡、**证、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申请办理养犬登记;登记成功之后,会得到狗证和狗牌。
《北京市养犬暂行管理办法》第五条
在准养区内养犬的,须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登记,核发准养证;禁养区内的机关、部队、科研和医疗等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养犬的,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经所在地**分(县)局批准、登记,核发准养证。
外国驻华机构和外国人养犬,须经市**局外事部门批准。入境的犬,必须经北京动物检疫所在口岸进行检疫。
获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须在领证后十天内,携犬到指定的畜牧兽医部门给犬进行检疫并注射兽用预防狂犬病**,领取家犬免疫牌。免疫牌当年有效。
二、北京养狗规定2022
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养犬登记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全市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为了更好地开展养犬**工作,方便广大养犬人办理**手续,现将办理2022年度养犬**手续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养犬**时间为5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凡2021年度办理了养犬登记、**手续的养犬人(单位和个人),应于5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持养犬登记证到住所地**机关办理**手续,并缴纳管理**。**机关核实犬只符合养犬标准、**正确无误后办理**手续,并在养犬登记证上加贴养犬**标志。
三、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第一年缴纳管理**1000元,以后每年**缴纳500元。一般管理区内每只犬管理**的缴纳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确定。
四、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禁止饲养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禁养品种和超过体高标准的犬。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犬,不予办理**手续。
五、养犬人住所地发生变更的,养犬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原养犬登记证,到新住所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再办理**手续。
六、养犬人将在一般管理区登记的犬转移到重点管理区饲养的,应当符合重点管理区的养犬条件,并自转移之日起30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饲养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同时补缴第一年管理**的差额部分。
七、养犬人将犬转让给他人的,受让人应当自受让之日起30日内,持原养犬登记证到住所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再办理**手续。
八、养犬登记证丢失的,养犬人应当自丢失之日起15日内,持缴纳管理**的收费凭证或**证明到原养犬登记机关补办新证后,再办理**手续。
九、犬死亡、失踪或者养犬人放弃所饲养犬的,养犬人应当持养犬登记证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养犬注销手续。养犬人未办理养犬注销手续的,不得再养犬。
十、首次养犬的个人和单位,应当按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养犬登记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第一年管理**。
十一、养犬人办理登记、**手续后,应当及时携犬到区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狂犬病免疫点对犬只免费接种狂犬病**,领取狂犬病免疫证明和免疫标识。
十二、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或未按期办理**手续的,由**机关依照《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养犬登记和**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1)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先征得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发给养犬登记表,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2、养犬登记办理所需流程和材料:
(1)养犬人应当自取得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携犬到住所地区、县**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机关应当对养犬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机关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并在5日内发给养犬登记证;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即时向养犬人告知有权办理的机关;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养犬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养犬人办理养犬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养犬登记表;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与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养犬义务保证书;
3、注射预防狂犬病**并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
(1)养犬人取得养犬登记证后,应当携犬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并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
(2)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时,发现犬患有、疑似患有狂犬病或者其他严重人畜共患传染性疫病的,应当立即通知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并依法处理;对患病犬被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机关应当注销原养犬登记;
(1)养犬登记证每年**一次,**的时间为每年的5月1日至6月30日;
(2)养犬人在办理**时,应当出示有效的养犬登记证和动物健康免疫证;
(3)养犬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养犬登记证失效,**机关应当注销其养犬登记;
5、管理**的缴纳:养犬人在办理养犬登记或者**时,应当同时向办理登记或者**的区、县**机关缴纳管理**;
(1)重点管理区内每只犬第一年缴纳1000元,以后每年缴纳500元;
(2)一般管理区内,按照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准缴纳;
(3)对盲人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
(4)对养绝育犬的或者生活困难的鳏寡老人养犬的,减半收取第一年管理**;
6、养犬人住所地发生变更的规定:养犬人住所地发生变更的,养犬人应当自住所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新住所地区、县**机关办理养犬变更登记;养犬人办理养犬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新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
(2)与新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养犬义务保证书;
7、养犬人饲养犬转移管理区的规定:养犬人将在一般管理区登记的犬转移到重点管理区饲养的,应当符合重点管理区的养犬条件,并自转移之日起30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饲养地区、县**机关办理养犬变更登记,同时补缴第一年管理**的差额部分;
8、转让犬的规定:养犬人将犬转让给他人的,受让人应当自受让之日起30日内,到住所地区、县**机关办理养犬变更登记;
受让人办理养犬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
(2)与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养犬义务保证书;
9、养犬登记证丢失的规定:养犬登记证丢失的,养犬人应当自养犬登记证丢失之日起15日内,持缴纳管理**的收费凭证到原养犬登记机关办理补发养犬登记证;
10、犬死亡、失踪或者养犬人放弃所饲养的犬的的规定:犬死亡、失踪或者养犬人放弃所饲养的犬的,养犬人应当持养犬登记证,到原养犬登记机关办理养犬注销手续。养犬人未办理养犬注销手续的,不得再养犬。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八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院和学校的教学区、学生宿舍区禁止养犬。
**广场以及东、西长安街和其他主要道路禁止遛犬。主要道路名录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向社会公布。
居民会议、村民会议、业主会议经讨论决定,可以在本居住地区内划定禁止遛犬的区域。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九条本市实行养犬登记、**制度。未经登记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养犬。
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的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确定,向社会公布。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危险物品存放单位等因特殊工作需要养犬的,必须到单位所在地**机关办理养犬登记。
三、北京市养犬的禁养犬种以及禁养范围和处罚措施
1、北京市养犬的禁养犬种: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范围:本市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
2、在禁养区内养犬的或者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以及冒用、涂改和伪造养犬登记证养犬的,由**机关没收其犬,并可对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罚款。
3、北京市个人养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4、个人在养犬前,应当征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对符合养犬条件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并与其签订养犬义务保证书。
5、养犬人应当自取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持证明到住所地的区、县**机关进行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
6、养犬人取得养犬登记证后,携犬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批准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进行健康检查,免费注射预防狂犬病**,领取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
7、养犬登记证每年**一次,养犬人在**时应当出示有效的养犬登记证和动物健康免疫证。养犬登记证**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机关予以公告。
8、以上内容参考: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四、北京市犬类禁养名单
制定犬类禁养名单是为了保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犬类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城市的安全风险,因此需要加强管控和管理。
北京市犬类禁养名单包括14种禁养犬种,其中包括藏獒、松狮、非法进口品种等。这些犬种通常具有攻击性和凶猛性,容易造**身伤害。
对于那些允许饲养的犬只,饲主也应该严格遵守管理要求,以确保公共安全。比如,在公共场所要使用口罩和牵引绳,不能让犬只四处乱跑。另外,饲主还要对犬只进行日常训练,让犬只具备基本的礼仪与行为素养。
要防范犬只攻击事件,就需要广大市民提高警觉和安全意识。当遇到狗只的时候,不要贸然接近或触摸它们。另外,如果发现有狗只攻击行为,应该尽量避免直接与它对峙,而是选择寻找安全的场所,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警。
5.对于禁养名单之外的犬只应该怎么管理
对于那些不属于禁养名单的犬只,我们也应该妥善管理。饲主要严格遵守城市管理要求,并保持对犬只的日常关注和管理。在公共场所行走时,也要考虑其他市民的安全。如果发现犬只有异常行为,也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犬类禁养名单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市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犬类的风险和危害性,在日常生活中加强预防和管理。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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