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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场养殖场(狗场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

网络整理 2023-12-27 宠物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狗场养殖场,以及狗场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开养狗场需要什么手续
  2. 养殖狗场需要什么**
  3. 怎样开办犬类养殖场

一、开养狗场需要什么手续

养狗厂属于养殖行业,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如果还有深加工项目,则同时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一般养狗厂可以办理成个体**户。

《个体**户条例》、《个体**户登记管理办法》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个体**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复印件。

1、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复印件,对其姓名及**号码予以备案;港、澳居民、**农民、**居民申请个体**户开业登记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办理**登记的,申请人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场(厂)址等事项。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2、《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条**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

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二十八条动物饲养场、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定点屠宰场(厂、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经营场所及有关经营单位和个人,从事动物规模化、专业化饲养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取得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合格证》,并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1、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2、畜(禽)舍的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生产区清洁道和污染道分设;

3、有患病动物隔离圈舍和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5、出入口设有隔离和消毒设施、设备;

6、饲养、防疫、诊疗等人员无人畜共患病;

5、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及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二、养殖狗场需要什么**

1、开办养殖场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

(2)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4)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

(二)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三)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

(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农村办养殖场有哪些申请流程

农村办养殖场申请流程具体如下:

1、养殖用地是由国土部门提前统一规划的,新建养殖场绝对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占用劣地和荒地;

2、需要办理养殖项目个人申请,先经村镇同意后,到畜牧部门办理养殖备案手续;

3、携带个人养殖申请、村镇证明、养殖备案手续到当地国土所申请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

4、国土所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地类、规划等证明,签订土地复耕协议,报国土局审查备案;

5、如果养殖用地建设了永久性建筑,则还需要办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然后还要缴纳一定的使用费和造地费。

三、怎样开办犬类养殖场

开办犬类养殖场、犬类交易市场和为犬类服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有关动物防疫规定,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犬只必须具有畜牧兽医部门核发的动物检疫证明和犬类免疫证明;不得在重点管理区、泉水补给区和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开办犬类养殖场,不得在重点管理区内设立大型犬、烈性**易市场,不得在犬类养殖场和犬类交易市场以外的场所从事犬类交易。

夏安琴的简单致富新路:办养狗场

今年35岁夏安琴是古林镇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办养狗场的人,办场不到两年时间,此场已初具规模,狗的存栏数已从办场初期的7条增加到63条。

办场前,夏安琴是在宁波市东渡路做服装生意。由于服装生意不景气,于是她转了念头,决定开办古林镇还没有的养殖业——养狗。1999年,村里为她落实了一块面积约1.6亩、地处比较偏僻的旱地作为办场基地,同时办好必要的土地征用手续。接着,夏安琴又先后投资10万元,建起了18间狗舍、5间工作用房和面积600多平方米的水泥场地。建好狗场以后,夏安琴的丈夫专程到山东省曹县良种**殖场,用近5万元资金购买进国际上很有名气的良种狗12条。有德国“杜丙”狗,丹麦“大丹”狗,俄罗斯“黑熊”狗。可能是长途运输中出了毛病,只有7条狗活下来。从此,夏安琴亲自担任饲养员。在此期间,她阅读了许多关于养狗的书籍和技术资料。后来她又慢慢学会了给狗打防疫针、注射葡萄糖盐水、医治常见病等技术,还配备了一些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材。夏安琴从实践中体会到,养狗场要发展,首先必须加快繁殖速度。于是她用纯种狗自行**繁殖出“杜丙”、“大丹”、“黑熊”等纯种狗,也用三种狗互相杂交繁育出杂交新一代。由于狼狗的需求量比较大,她就买进了5条品种较好的本地母狼狗,并与纯种狗杂交,繁育出杂交狼狗。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要求饲养观赏狗的家庭越来越多了,为满足人民的需求,她又买进了“大麦丁”和“拳师”两种观赏狗,每条可卖1000多元。通过一年多时间的繁育,此场共繁育了纯种狗、杂交狗共70多余条,其中**市场20条,获利**00多元。

近日又投入3万多元,新建了狗舍26间、住房2间,还将原来5间工作房翻成了楼房。

关于狗场养殖场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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